JB/T 9210-1999真空热处理技术标准

2009-08-24 国家机械工业局 国家机械工业局

前 言

  本标准是对ZB J36 015—90《真空热处理》的修订.

  本标准与ZB J36 015—90在以下主要技术内容上有所改变:

  ——真空淬火炉,真空回火炉有效加热区的温度偏差由一般不得超过±10℃改为±5℃;真空退火炉有效加热区的温度偏差由不得超过±15℃改为±8℃;

  ——真空淬火炉和真空退火炉的加热元件对地绝缘电阻应大于2 kΩ,回火炉应大于500 kΩ改为真空淬火炉,回火炉和退火炉的加热元件对地绝缘电阻应大于2 kΩ;

  ——按有关规定作了编辑性修改.

 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ZB J36 015—90.

  本标准由全国热处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.

 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:上海市机械制造工艺研究所.

 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:屠恒悦,梅志强.

  本标准于1990年4月19日首次发布.

1、范围

  本标准规定了真空热处理设备的特殊要求,真空热处理常用金属材料,真空热处理的工艺过程及其基本工艺参数.

  本标准适用于金属的真空淬火,真空回火,真空退火,真空固溶热处理及真空时效等工艺.

2、引用标准

 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,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.本标准出版时,所示版本均为有效.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,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.

  GB/T 230—1991金属洛氏硬度试验方法

  GB/T 231—1984金属布氏硬度试验方法

  GB/T 1818—1994金属表面洛氏硬度试验方法

  GB/T 4340—1984金属维氏硬度试验方法

  GB/T 10066.1—1988电热设备的试验方法 通用部分

  GB/T 10067.1—1988电热设备基本技术条件 通用部分

  GB/T 10067.4—1988电热设备基本技术条件 间接电阻炉

  GB 15735—1995金属热处理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

3、真空热处理常用材料

  合金工具钢,高速工具钢,铬轴承钢,耐热钢棒,高温合金,钛合金,精密合金等.

4、设备

  4.1、真空热处理电阻炉的技术参数应符合GB/T 10067.1及GB/T 10067.4的有关规定.

  4.2、试验项目按GB/T 10066.1相应条款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或检查.

  4.3、真空淬火炉,真空回火炉有效加热区内的温度偏差一般不得超过±5℃; 真空退火炉不得超过±8℃.温度应能调节,制动控制和跟踪记录.

  4.4、炉子在使用过程中,真空度应能满足相应的工艺要求,真空泄漏率应不大于1×10^–1 Pa/(L·s)(泄漏率在炉子充分干燥以后测定).

  4.5、真空淬火炉,真空回火炉和真空退火炉的加热元件对地绝缘电阻应大于2 kΩ.

  4.6、冷却水的压力应大于0.2 MPa或按炉子的要求确定,流量应能调节,不允许突然断水.

  4.7、气冷用气源与炉子之间,应有相应的减压阀和真空压力表,能准确地指示和调节气体压力,管道应符合密封要求.

  4.8、冷却用气的纯度应能满足相应工艺的要求.钢一般采用99.995%纯度的氮气,高温合金一般采用99.999%纯度的氮气或氩气,钛合金应采用99.995%纯度的氩气.

  4.9、炉内的传动机构应平稳可靠,运行速度应能调节,热闸门的启闭应灵活可靠.

  4.10、淬火油应满足工件真空淬火后的硬度及光亮度的要求,应不易老化,对工件不产生腐蚀及其他有害影响.淬火油槽内应备有加热及搅拌装置.

  4.11、真空回火炉应具有快冷装置.

  4.12、真空热处理炉不用时应处在真空或充纯氮状态下.

  4.13、真空热处理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,并做好记录.